项目概况
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综合教学楼群消防改造工程(2024年)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301-1号中铁海新大厦B栋9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ZDL056
项目名称: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综合教学楼群消防改造工程(2024年)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预算金额:7.0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华侨大学厦门校区综合教学楼群消防改造工程(2024年)监理服务1项,具体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载明的要求履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比选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比选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比选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季度或年度,可追溯至2023年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
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即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做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并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比选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比选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比选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具有服务内容所要求的各项工作能力,能够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提供承诺书)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适用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3日至2024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301-1号中铁海新大厦B栋909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
售价:¥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301-1号中铁海新大厦B栋906室之二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301-1号中铁海新大厦B栋906室之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侨大学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集美区同集南路301-1号中铁海新大厦B栋906室
联系方式:小胡 19859701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胡
电 话:19859701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