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对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北区1#、6#楼拆除工程(二次招标)进行邀请招标。
一、邀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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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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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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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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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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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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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7日08时00分至
2013年2月8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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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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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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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质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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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9日11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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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答疑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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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19日15时00分至
2013年2月19日17时3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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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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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2日10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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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楼一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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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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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22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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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华侨大学杨思椿科学楼一楼会议室
二、工程概况:
1.招标编号: 明建招[2013]5001号
2.工程概况: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北区1#、6#楼均为四层石混结构,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楼板,局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条石条型基础等。总建筑面积6583平方米(1#楼建筑面积4260平方米、6#楼建筑面积2323平方米)。
3.工程建设地点: 华侨大学泉州校区
4.招标范围及要求:1)、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北区1#、6#楼建筑物整体拆除,(项目范围以总平面规划图为准,) 具体要求包括:旧建筑物的整体拆除清理,包括把条石、块石基础及混凝土基础全部拆除;并负责拆迁场地原有地面±0.00的平整;
2)、业主留取旧石料的范围:(1#、6#楼所有的外墙、台阶及栏杆石头归华侨大学所有)
A、外墙修边打荒的条石8100米留取70%为5670米
B、外墙二边跺斧的条石720米留取90%为648米
C、压顶石(规格24*12)151米,全部保留
D、压顶石(规格22*12)89米
E、小石拄98个,全部保留
F、石踏步(规格35*15)20米
G、腰线165米留取90%为148米
H、窗台石190条
运至招标人指定提供的地点(华侨大学西区及北区3#楼北侧)并以加工面朝上,分类整齐平放,在拆除和运输过程中不能出现缺棱掉角(指条石不能断裂且加工面的完好率大于整面的90%)。其余的归中标人所有,废料、废渣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完毕,弃废料地点和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所有现场树木均暂不迁移应做好保护措施,地下给排水;强、弱电管线等应予以保护。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政府规定的一切费用,负责办理运输道路开通、市政、交警、城管、环卫、污水排放、垃圾清运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由此引起的一切罚款均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应自行选择弃渣地点,保证该弃渣地点的合法性,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渣土外运费用应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因运距的变化而变化。
5)、投标报价包含为施工及人身安全而采取的一切措施费用;必须保证安全施工,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全部承担;必须确保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6)、投标报价必须包含协调周边社会关系的费用。中标人负责协调周边社会关系,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若因此中标人不能按招标人要求的开工日期进入现场施工,中标人将被视为违约,并对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予以赔偿,双方签订的合同将自动解除。因中标人施工(运输、挖运等)因素造成的损失、纠纷,均由中标人负责。如果因中标人施工因素(运输、挖运等)或协调周边关系不力,而造成的停工或给招标人带来不良社会影响(示威、上访等)的,招标人将与之终止合同,并扣罚已完工程50%的工程款。
7)、总工期延误,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所留石料数达不到要求中标人负责加工如旧补齐石头米数。如无法补齐将分别以15元/米(修边打荒的条石)、25元/米(二边跺斧的条石)的价格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8)、现场所有强弱电、上下水均已切断。施工道路:由华大基建处提前办理施工通行证,统一从学校北门进出。拆除施工时间:上课期间(每天上午7:30分到12:00、下午14:30至18:30);放假期间(另行规定)。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树木保护措施、清渣、弃土和平整场地费用及石头装、运、卸、堆放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所有施工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中标后三天内必须提出详细完善的拆除方案。
5.工期要求: 60个日历天 ,工程质量: 合格
6.工程的合格:符合标书要求,留取的条石现场实量长度并验收合格。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 承包方式:采用综合含税固定每平方米单价招标,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一次包干。
9. 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中标办法;
三、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 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有效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 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资格证书;
5. 拟派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在施工过的项目中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或被行政主管部门记录不良行为档案的。
7.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保证金为 叁 万元人民币现金,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经检验密封签名后交由泉州市城市建设发展公司财务科。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法:
投标人可于2013年 2月7日 8 时 00 分至 2013 年 2月8日 17 时 30 分前(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以不记名的方式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迎津街先德大厦203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回执等资料,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联系电话:0595-22553629。
五、投标人应于2013年2月22日 上午10:00(北京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
六、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下达3日内对业主所留石料有异议的,请以书面的形式提交,业主予以核实。
附邀请单位名单:1、三明市江夏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2、泉州市磊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泉州市立兴房屋拆除有限公司
4、泉州市盛泰房屋拆除有限公司
5、泉州市宏伟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6、厦门垦鑫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地址: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迎津街先德大厦203室
邮编:362000 邮编:362000
查询电话:13505996463 查询电话:0595-22553629
传真: 传 真:0595-22555917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人:小郑
201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