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天和施招字[2020]001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侨大学泉州校区篮球场及排球场地面改造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侨大学,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华侨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华侨大学内;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64.3621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总造价约64.3621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总造价约64.3621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643621元;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 合格 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级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本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07 月 16 日至 2020 年 07 月 21 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周末节假日不休)自行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幢1306-1308室)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预算书电子版、投标文件格式电子版等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 壹万 元人民币(下同),以现金形式在开标会现场缴纳(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0 年 07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地点: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开标室(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幢1306-1308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应准时到场核验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侨大学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电 话:0595-22697779
联 系 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安吉路星光耀广场15幢1306-1308室
邮 编:362000
电 子 邮 箱 :xmthzb28676699@qq.com
电 话:0595-28690099、13358557958
联 系 人:小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