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中融合(2020)泉招字0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侨大学泉州校区校医院建筑电气安装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侨大学,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华侨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华侨大学泉州校区;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机电安装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侨大学泉州校区校医院建筑电气安装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2.3.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62947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起即开始进场施工并自即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2.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6.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 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 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10日08时00分至至2020年6月22日9时00分前,通过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yebid.cn/)采取不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100元,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易招软件打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 20000 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的,必须从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为银行的分支机构,不具备开具投标银行保函资格时,可由该分支机构的上级且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银行开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并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或③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并提交(具体详见泉建筑[2019]54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6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递交或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海易招”软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yebid.cn/)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系统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
7.4签到、解密: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yebid.cn/)使用项目报名号及CA数字证书进行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30 分钟内使用CA 数字证书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yebid.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侨大学;
地址:泉州市华侨大学内,邮编:362000 ;
电话:0595-22697779;
联系人:温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楼C、D、E单元,邮编:362000 ;
电话:0595-22118910;
联系人:李国栋。
10.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或机构:华侨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地址:华侨大学 电话:0595-22691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