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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华侨大学泉州校区西区环山漫道一期工程景观提升工程)

发布人:詹志博    发布时间:2016-04-01     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泉建工[2016]招字第0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侨大学泉州校区西区环山漫道一期工程景观提升工程,建设单位为华侨大学,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华侨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华侨大学

2.2. 工程建设规模:1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华侨大学泉州校区西区环山漫道一期工程景观提升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9.7734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备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要求

3.5.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能力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41日至201647日(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公司处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预算书、施工图纸等书面材料,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帐户名称: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市丰泽支行,账号:35001656007050004167)。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华侨大学基建处网页(http://newschool.hqu.edu.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侨大学

地址: 泉州市华侨大学内 ,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

电话: 0595-22697779 ,传真:

联系人: 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11,邮编:362000

电子邮件: 22118910@163.com

电话:0595-22118910,传真:0595-28008910

联系人: 李先生